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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昨召開會議討論《勞基法》修法,與會的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昨晚在臉書發文爆料,經濟部在會中要求再放寬彈性工時,卻遭到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高雄市等勞動局長反對,最後該條文被保留沒有通過。她也感嘆「勞工期待的每周40工時修法案仍出不了行政院的大門」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馬英九總統競選連任時,曾把勞工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列為政見,勞動部也力拚修改《勞基法》,把法定工時從2周84工時修改為單周40小時,預計在2016年上路。賴香伶昨在臉書發文直指,條文沒有通過的原因是經濟部代表說有些業者希望將現有的8周彈性工時拉長到12周,即可以在12周內調配480小時的彈性排班制;甚至有代表以為2周84工時,就認定工時是以2周來計算,所以變形工時有2周內、8周內的變形是本來就應該存在的。賴香伶指出,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高雄等市的勞動局長,都表達不應該再有變形工時的擴大,主席最後裁示「本條先予保留」。賴的貼文也指出,1935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47號公約,早以揭櫫「每周工時減到40小時」的精神,公務機關也早已實施40工時。她表示,2000年總統大選時,勞團要求40工時,當年各組總統候選人都簽署了承諾,最後卻在政黨較力下通過「2周84工時」及變形工時配套。最後賴香伶也感嘆,「10餘年後的今天,勞工期待的每周40工時修法案仍出不了行政院的大門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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